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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
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八月)


(试行)
为加强对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保障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 经销商、代理商要求
1、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对鸿茂物联公司产品和企业文化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熟悉周边市场和相关产品。
6、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7、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8、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和支持
9、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市场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第三章 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智能照明系统和智能家居,智能酒店等智能控制产品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销售产品的资金、人员、售后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单位资质要求:个人身份证件、个体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经销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全,交所在公司销售部或销售区域办事处。
(2)销售部或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保障是否设点。如有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或资格审查,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查考结果填写《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经销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 经销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省级城市),二级经销商(市级城市),三级经销商(县级城市)。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根据经销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各级经销商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经销商、代理商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经销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并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代理商,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经销商、代理商。
5、经销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障产品的及时供应;
6、经销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经销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经销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经销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经销商、代理商须强化日常管理,拒绝窜货现象,严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东莞鸿茂物联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8、经销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经销商的货物流向,做到掌控;
9、各销售区域要建立经销商、代理商的市场拓展指标、网络建设指标、基础形象建设指标、市场行为规范指标,并对其进行考核;
10、各办事处经理或业务人员不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走访和沟通或电话回访,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及时为经销商解决问题,协助经销商的销售工作;
11、经销商、代理商须准确、详尽的向顾客介绍鸿茂物联产品和服务内容,帮助用户认真及时解决各项突发事故,不允许发生由于欺骗、误导顾客、推诿、拖延、服务不良等原因,导致用户投诉和法律纠纷,影响鸿茂物联品牌形象;
12、公司和经销商、代理商双方之间经济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签订、变更和终止,以及涉及价格、返利、奖励、支付违约金等方面的重要函件,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双方合同专用章,同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人的签字方为有效;
13、无论协议终止与否,经销商、代理商均不得泄漏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 追究责任。
第五章 经销商分级
1、根据销售区域和销售额度将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和三级经销商三个等级,鼓励经销商积极拓展业务,共同发展。
一级经销商:首批进货结算额为5-8万元,为所在地区经销商,有权发展所在区域的二级营销网络,承诺完成半年进货结算额50万元以上,全年进货结算额100万元的任务指标。
二级经销商:首批进货结算额为3-5万元,为所在地区经销商,有权发展所在区域的直销商,承诺完成半年进货计算额25万元以上,全年进货结算额50万元的任务指标。
三级经销商:首批进货结算额为1-3万元,为所在区域经销商,承诺完成半年进货结算额10万以上,全年进货结算额20万元的任务指标。
2、根据销售区域的不同,销售任务各区域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销商升级后发展的二级网络业绩记入考核范围。
第六章 经销商、代理商激励政策
1、价格政策
价格实行区域差异化,强势市场经销商规模都比较大,比较看重规模返利。价格上要紧跟主流市场,定价要合理,在以高性比品质塑造品牌的同时,从返利上做文章,以返利来扩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规模。弱势市场,定价采取跟随战略,定价不能高于二三线品牌的价格,用低价格引导经销商、代理商进入。
具体价格参照经销商、代理商价格权限。
2、返利政策
分级智能控制模块系列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万元,返1%;达到50万元,返2%;达到100万及以上,返3%;特殊客户一事一议。
其它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返1%;达到100万元,返1.5%;达到300万及以上,返2%;特殊客户一事一议。
3、赊销政策
原则上不赊销,特殊情况一事一议,高铺货比例不得高于全年销售额的10%。
4、赊销或享受特价折扣的产品计算销量,但不参与计算返利;
5、对于新加盟客户对其店面的店招可以更换为公司统一形象店招;
6、宣传用品和资料由公司为经销商统一配发,同时公司给与形式的广告支持;
7、公司为经销商、代理商提供技术和培训支持,协助经销商在当地开展产品推广活动;
8、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9.年终返利以产品实物支付(不予现金返现),计算汇总后于下年度第一季度进行支付。
第七章 罚则
1、进行跨区域销售,经所在区域确认后,第一次限令其在七天内将跨区域销售之货物拉回,并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第二次则取消其经销资格;
2、进行刹价销售,经所在区域确认后,限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对其给予5000元的罚款,发生第二次,则取消其经销资格;
3、销售假冒鸿茂物联产品,一经查实,对其进行 5000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其经销资格,并移交工商机关进行处理;
4、由于经销商、代理商责任导致用户投诉的,每发生一次,须向公司一次性交纳违约金5000元;由于经销商责任导致法律纠纷并败诉的,公司有权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取消经销、代理资格,经销商、代理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经销商、代理商向第三方泄露商业机密,应赔偿公司造成的损失;
6、经销商、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其违反本制度规定或未完成销售任务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情节严重者可终止经销关系;
8、经销商、代理商连续两年完不成销售额,取消经销、代理资格。
第九章 终止
经销商、代理商因其他原因须终止协议,须向公司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确认后,结清往来货物及款项方可。
第十章 纠纷解决
1、经销商之间、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公司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其各自授权范围予以调解;
2、公司与经销商、代理商之间的经济纠纷,由公司所在地区法院裁决;
3、本制度解释权归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4、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经 销 商):
乙方(产品供货商):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一、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合同中称之为“乙方”)作为产品供货商,提供HM-IOT(华梦)牌系列产品(在本合同中称之为“乙方产品”)及营销管理、拓展宣传、产品技术支持及质量品质保障,______(在本合同中称之为“甲方”)作为产品经销商,经销甲方产品在_____区域的市场销售。
二、经销权益保障范围
1.在中国区域内经乙方授权的区域销售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指定产品。
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三年内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对方经营信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价格行情,销售渠道等。
三、经销权益约定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约定年度内完成各项约定条款,双方协商续约期限。
四、经销商激励政策
1、价格政策
让利于经销商,建立完整的市场销售体系。
2、销售任务
本合同约定年度内最低销售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3、对于新加盟客户对其店面的店招可以更换为公司统一形象店招;
4、宣传用品和资料由公司为经销商统一配发,同时公司给与一定形式的广告支持(店招);
5、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技术和培训支持,协助经销商在当地开展产品推广活动;
6、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五、产品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根据双方商议,采取随行就市原则。经双方协商  系列  产品含税含运费价格暂定为  元,其他待定。
六、产品交货方式
1、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一切运输及其它费用均按双方商定处理。
2、乙方产品一经交货给甲方之后,产品所有权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风险(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甲方。
3、乙方产品出库是以【产品价格表】所列包装规格为计量单位(如每件、每箱),不接受以其它包装规格为计量单位的任何形式出货及退货,其中包括产品原包装的破损。
七、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
1、乙方产品须符合相关行业和企业质量标准,并为此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乙方负责产品相关资料的提供产品技术、销售服务支持与保障。
3、乙方应依据本合同中双方所约定各项条款保障甲方作为甲方产品经销商的权利和相关利益,并对甲方购货需求应有足够的供货保障能力。
4、乙方应保证甲方所在销售区域内不得串货及向外透露甲方的进销价格。因乙方保密不到位造成损失及后果,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应在接到订单___日起,进行发货。因某些原因无法发货,应进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及相关联第三方作为乙方产品经销商,同时享有乙方品牌、专利知识产权及营销服务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收益,因此不得以甲方产品经销商的名义经销销售其它产品,不得在取得乙方确  认备案登记的工程项目中直接或间接经销销售与乙方产品同类别的或具有竞争性的产品。
2、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需以本合同签约名义购买及销售甲方产品,在甲方与工程项目中间,甲方为独立的交易商及一个合格、有责任的产品经销商,甲方须保障甲方的相关利益和商业机密。甲方如发现任何影  响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侵权行为,须及时告知乙方,同时协助乙方免受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侵权行为的侵害。
3、甲方作为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经销商,同时是乙方信任的合作方,须能够承担起甲方所赋予乙方的产品销售责任,具备资本和信用保障能力,同时为乙方产品推广提供支持与帮助。
4、合同期间和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产品技术和各商业机密、往来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就泄密事件保留法律诉讼权利直至本合同终止后的十年内,甲方须因此承担本合同期间所涉购货额度10%的经济赔偿责任。
八、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条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约定期满后如不再续约或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之任何条款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九、赔偿责任
1、乙方保障产品质量并为此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相关赔偿法律责任;
2、甲方保障甲方各项相关商业利益并为此承担由于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责任;
3、本合同约定双方无权就合同终止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十、仲裁
凡有关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果则递交签约地法院裁决。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附件: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信息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鸿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信息登记表



合同类型

鸿茂物联经销合同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个体/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

 

授权收货人

 

注册资金

 

流动资金

 

年销售额

 

公司总人数

 

技术人员数

 

服务人员数

 

经营理念

 诚实守信,信用第一。

经营范围

 

服务能力

□懂产品:    □懂技术:    □懂安装:         □懂工具:

智能控制产品等相关产品的经验

 

经销其他产品情况

 

 

 

对经营鸿茂物联产品的市场规划和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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